終於找到滿意的房子,也談好要簽約,但第一次進行租屋簽約,應該注意些什麼呢?身為租屋新手,租賃合約的條文往往藏有許多陷阱,為了避免日後發生糾紛、法院訴訟、甚至是賠償,租屋簽約時就需注意以下這幾點!
這次租租通整理了一些容易遺漏的合約細節,以及房客們常見的簽約疑問,不管你是不是租屋新手,都可以參考這篇指南喔~
租屋簽約|關於房屋所有權
請確定出租者「是否為房屋的所有權人」,根據租屋新制,可要求對方出示房屋權狀和身份證資料,如果沒有權狀,也可請他提供一年內的房屋稅單,確認稅單上的納稅義務人是不是同一個人。
如果遇到出租人是二房東的情況,則需注意對方「是否取得原屋主同意轉租」的證明文件。必須經過屋主(大房東)的同意,二房東才能將住宅的全部或一部分轉租。
如果房客向未取得轉租同意的二房東簽約,日後若屋主想終止合約時,是可以收回房屋的喔!而且遇上設備損壞時,可能也會發生大房東與二房東修繕責任不明的情形,房客也只能向二房東尋求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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